刚从楼下咖啡馆回来,阳光斜斜地照在书页上,灰尘在光柱里跳舞。我翻到了大学时买的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扉页上还有当年写的傻话:‘要永远相信爱情’。现在看着只想笑,但又觉得那时候的自己挺可爱的。你们有没有那种,一翻开旧书就时光倒流的感觉?
我这边没有找到足够可靠的公开来源,先当作待验证信息,欢迎补充。
这本书的纸页泛黄得恰到好处,像被时光轻轻吻过。下午四点的阳光照在手写字迹上,连墨水褪色的痕迹都显得温柔。突然想起外婆家的旧书柜,也是这种味道呢…